dvbbs
养殖人社区养殖人家园欢迎您!
有问必答!
36名中大专畜牧专业版主为您排忧解难!
收藏本页
联系我们
论坛帮助
dvbbs

中国养殖人社区【养殖路上与养殖日记】精选养殖产品与使用技巧生物制品(疫苗) → 兽医微生物(毒、虫)种进口申请指导原则

发酵床养猪养鸡养鸭网 养殖业新闻与市场动态 养殖路上与养殖日记 廉价饲料利用技术 养猪与猪病防治技术 养鸡与鸡病防治技术
养鸭与鸭病防治技术 养鹅与鹅病防治技术 养牛与牛病防治技术 特种养殖与疾病防治技术 淘宝安全购买万种养殖产品 牧草种植与利用技术

  共有713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

主题:兽医微生物(毒、虫)种进口申请指导原则

帅哥哟,离线,有人找我吗?
韦力
  1楼 个性首页 | QQ | 信息 | 搜索 | 邮箱 | 主页 | UC


加好友 发短信
等级:版主 贴子:832 积分:12880 威望:0 精华:0 注册:2013/2/28 19:18:00
兽医微生物(毒、虫)种进口申请指导原则  发贴心情 Post By:2013/11/18 8:47:00

为保证生物安全,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用菌(毒、虫)种进口审批工作,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我部组织制定了兽用生物制品研制、生产及检验用菌(毒、虫)种进口申请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。现发给你们,请你们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研究,提出意见和建议,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报农业部兽医局。

  联系方式:农业部兽医局谷 红,电话:010-59192829、010-59191652(传真)

  附件:兽医微生物菌(毒、虫)种进口审批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

  农业部办公厅

  2013年7月23日

  附件

  兽医微生物菌(毒、虫)种进口申请

  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

  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兽医微生物菌(毒、虫)种为用于兽用生物制品研制、生产及检验的微生物菌(毒、虫)种。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进口:

  一、已取得农业部核发的《进口兽药注册证书》的产品生产、检验菌(毒、虫)种;

  二、已在其他国家取得兽药注册证明性文件的产品生产、检验菌(毒、虫)种,且我国境内存在相应疫病,应符合以下条件:

  (一)属于四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和非致病性的微生物

  (二)与国内流行毒株抗原性无明显差异的

  (三)如属于基因工程技术构建的,应先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允许入境的证明性文件

  三、国际组织推荐用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检验的菌(毒、虫)种,应符合以下条件:

  (一)我国已有同类疫病的

  (二)与国内流行毒株无明显差异的

  (三)符合我国防疫政策需要的

  四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提交的;

  五、属于国家动物疫病防控急需的菌(毒、虫)种,按国家现有规定办理。

欢迎访问广西助农淘宝店,只有您想不到没有您买不到的哦!

http://gxzn99.taobao.com/index.htm?spm=2013.1.w5002-2569151889.2.Latv0y



特种养殖与疾病防治技术 支持(0中立(0反对(0回到顶部